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我部对2007年度申报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经第一次审查暂缓通过的3家企业补充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资质许可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水运监理许可公告
抄送:福建省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辽宁省交通厅,部质监总站。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8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