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航道拓宽二期工程
一、施工时间:2008年7月4日至12月31日,昼夜施工。
二、施工水域:
1.挖泥水域一:天津港主航道里程7+000~18+000之间航道水域;
2.挖泥水域二:天津港主航道里程7+000~18+000之间航道北边线以北440米范围水域;
3.吹填水域:为以下四点连线所括水域(WGS-84坐标):
A:38°57′53.7″N/117°48′31.7″E
B:38°57′38.2″N/117°48′27.6″E
C:38°57′35.8″N/117°50′20.9″E
D:38°57′20.7″N/117°50′17.2″E
4.抛泥水域:天津港抛泥区A区。
三、施工船舶:
自航耙吸式挖泥船:“通力”、“通坦”、“通赢”、“通旭”、“津航浚106”、“甬乐浚1”、“奥圣57”。
抓斗式挖泥船:“博翔工2”。
自航式泥驳:“博翔11”、“博翔工28”、“航捷浚驳602”、“航捷浚驳606”。
四、注意事项:
1.施工船按《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的规定悬挂信号,掌握船舶动态,加强瞭望,并保持VHF09频道守听;
2.施工船应严格遵守《天津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的规定;
3.挖泥船在航道掉头时,应提前10分钟用VHF09频道主动报告其掉头的时间、地点,并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4.当能见度不良或遇有特殊情况,交管中心宣布主航道强制单向航行期间,挖泥船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5.进出港船舶和挖泥船应加强联系,遇有询问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对方报告本船的位置、航速等;
6.挖泥船应服从天津海事局交管中心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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