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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事局航行通告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日期:】2008-11-26 8:49:05   【点击数:】             【字体:

潍坊森达美港3号锚地和危险品锚地设置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潍坊森达美港3号锚地和危险品锚地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批准设置,并已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号锚地和危险品锚地水域范围

  (一)3号锚地为以下四点连线内水域:

  37° 23′ 57.50″ N 119° 16′ 32.91″ E

  37° 22′ 57.10″ N 119° 18′ 23.66″ E

  37° 21′ 28.74″ N 119° 17′ 07.97″ E

  37° 22′ 29.12″ N 119° 15′ 17.25″ E

  (二)危险品锚地为以下四点连线内水域:

  37° 24′ 52.38″ N 119° 14′ 52.19″ E

  37° 24′ 24.95″ N 119° 15′ 42.55″ E

  37° 23′ 44.77″ N 119° 15′ 08.16″ E

  37° 24′ 12.20″ N 119° 14′ 17.80″ E

  二、注意事项

  (一)船舶锚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海事主管机关公布的船舶动态报告等有关规定。

  (二)除海事主管机关指定外,船舶应按以下规定锚泊:

  1.油轮等危险品船舶在危险品锚地锚泊;

  2.非危险品船舶在3号锚地锚泊。

  (三)除特殊情况外,船舶应避免穿越锚地及其之间的通航水域航行。

  (四)未经海事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锚地内设置、构筑设施或进行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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